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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理事会章程

第一章     

1、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月刊是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会刊, 是由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、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主办,中国农业机械学会、山东省汽车工程学会、山东理工大学、山东农业机械学会、山东省工程机械总公司、山东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共同协办并支持的全国性科技期刊;

2、本理事会是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杂志运作、决策和规划的顾问机构;

3、通过理事会组织加强杂志社与国内外企业、科研单位、高校、经营单位的交流和沟通,充分发挥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的宣传和影响作用,推动行业持续、健康发展。

第二章    理事会宗旨

关注行业发展,整合各方资源,加强行业信息交流,使理事会成员单位在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杂志的市场化运行过程中,共同探讨发展大计,积极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,使理事会成员单位能够有机互动,从而促进各理事单位的共同繁荣与发展。

第三章    组织机构

1、本理事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会成员代表大会,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;

2、理事会成员每两年一届,滚动发展(自正式办理入会手续之日起至满二十四个月为一届);

3、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1名,由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担任,副理事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和一般理事单位若干名;理事会秘书处分别设在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杂志社和上海,负责日常事务。

第四章    理事单位的权利

1、理事会向理事单位颁发荣誉证书,并向理事代表颁发聘书;

2、可以利用杂志社与科研院所、高校的关系,为本单位的科技开发和难题攻关做联络搭桥工作;

3、参加理事会会议,对理事会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,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;

4、享有参加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组织的各类培训、参观学习、出国考察等活动的权利;

5、将为副理事长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届免费上一期封面人物,并配发记者专访文章,另每年免费提供5个大16开彩版广告;为常务理事单位免费提供3个大16开彩版广告;为理事单位免费提供2个大16开彩版广告,用于各成员单位的形象宣传报道;

6、在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杂志上开办理事专栏,刊发副理事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企业名片(单位名称、注册商标图案、单位负责人、通讯地址),一般理事单位刊登单位名称,每年度可免费刊登本企业动态(招聘人才、技术转让、新技术新产品供求项目、合作等)两次;

7、在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杂志社网站上刊登各理事单位简介或理事代表风采;

8、为理事单位进行人物访谈或专访等新闻报道提供策划建议;

9、理事单位可优先刊登优秀稿件和论文;

10、每期向理事单位免费获赠杂志每期3-5份。

第五章    理事单位的义务

1、遵守理事会章程,维护理事会形象;

2、积极策划并参加理事会的各类活动;

3、按规定缴纳会费(副理事长单位贰万元/年;常务理事单位壹万元/年;一般理事单位陆仟元/年);

4、指派一名熟悉宣传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,负责与理事会的联络与沟通工作;

5、及时提供所在单位的发展动态、业绩资料和相关信息,供理事会存档和宣传之用。

第六章     

1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属《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》理事会秘书处;

2、本章程未尽事宜,由理事会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。

   
   

 

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杂志社编辑制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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